和解是什么意思
摘要: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的制度。债务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的制度。债务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当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定义
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和解的结果是撤回起诉或中止诉讼而无需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作为当事人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可以防止重新提出诉讼。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将和解的条款写入一个协议判决,由法院记录在卷。
“调解”是指纠纷的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方的介入下,通过谈判达成和解、解决纠纷的过程和结果。
“和解”与“调解”的最主要区别是参加的主体不同。调解必须有审判员或者是合议庭的成员参加,而和解一般就是双方的主体参加,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是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法院方面在参加厅外和解的最多只能是审判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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