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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3号文的适用范围是()。A.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B.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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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3号文的适用范围是()。
A.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
B.经法院裁定企业进入重整的会计处理
C.经法院裁定企业进入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
D.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或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财会【2016】23号文适用于企业自被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有关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包括法院裁定企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