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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转开保函无理索赔案

2022-08-11 22:22:12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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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转开保函无理索赔案

参考答案

分析
本案例涉及的是转开保函的问题。国际经济交易中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往往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某些国家法律上的规定或出于对他国银行的不了解和不信任,有砦国家的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地银行开立的保函。然而,申请人直接去受益人所在地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往往不现实或不可能。申请人就不得不求助于其本国银行,要求本国银行委托其在受益人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并同时作出在受托行遭到索赔时立即予以偿付的承诺。转开保函使受益人的境外担保变为国内担保,产生争议和纠纷时受益人可在国内要求索赔。这样不仅可以使索赔迅速,而且还可利用本国法律来进行仲裁。在转开保函发生赔付时,受益人可以凭转开行开立的保函向其索偿;转开行赔付受益人之后,凭借反担保向反担保行索偿。
因此,转开保函可以有效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但是在本案例中,转开保函的担保行乙银行为了满足其客户A国进口商的要求,向反担保行丙银行提出了无理的索赔要求,这是违反国际惯例和银行操作规范的。启示
转开保函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复杂,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反担保行和担保行(转开行),受益人和担保行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当受益人提出开立转开保函时,申请人和反担保行必须仔细调查了解受益人和转开行的资信状况,以免其相互包庇提出无理索赔。在委托转开行开立保函时,必须小心谨慎,特别是对保函的有效期和索赔条件作出明确指示。在发生无力索赔时,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点:案例